促进政党协商不断升华的几点思考
徐宗俦
摘 要:统一战线是中共夺取中国革命伟大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中共领导下的人民政协始终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平台更是民主协商之所;政党协商是民主协商的重要内涵。政党协商,是参政党之所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要义;政党协商,核心与效果在于“前置性”;政党协商,更需要决策实施之后“升华性”的再协商;政党协商,重在“双向”才能发挥参政党积极性。参政党要“不忘初心”,继续坚持、维护和升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
关键词:政党,民主,协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随后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步入新时期、处于新形势、面对新常态的历史条件以及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情况下,如何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新政策,明确了统一战线工作大政方针和基本遵循,使人民政协、统一战线、多党合作、民主协商、政党协商等等,更加现代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时代性和前瞻性。
一、政党协商,是参政党之所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要义
以政党协商、民主监督为全部存在价值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与发展的结果。事实证明,这是正确的!
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1]毛泽东同志针对党内某些糊涂认识而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毛泽东同志说:“主要是借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批评来克服缺点和错误。这对于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事业是有益无害的。”[3]
邓小平同志在讲到中共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时指出过:“这种合作中间是有斗争的,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4]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更加强调:“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5]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更加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并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规范了政党协商的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规定了政党协商的形式是:“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同时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及其他方面的协商。”[6]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把政党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协商方式可以有“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7]等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8] 中共中央2015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2015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是指导包括政党协商在内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件,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几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多党合作、政党协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有声有色、生机盎然,促使人心思齐笃定、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繁荣安定。正应了习总书记“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9]这一科学判断!
有效的政党协商,才能让“多样性”的思维、建议,得到充分表达;才能在坚持执政党领导、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民族复兴“中国梦”基础上,取得“最大公约数”,这无疑就是政治“一致性”。通过政党协商,“一致性”得以巩固,“多样性”得以包容,恰如习总书记“同心圆”的形象比喻,即:以“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国梦为圆心,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半径,包容性越大,一致性越多,团结的力量越大——这是一再被证明了的“铁律”!
二、政党协商,核心与效果在于“前置性”
政党协商,就是通过执政党、参政党各自的领导集体,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民生福祉,采取老百姓所说那种“打拢板凳慢商量”形式,推心置腹共同切磋治国理政方略。政党协商要透彻、深入、管用,关键在“前置性”安排。
重在“前置性”,是政党协商“活的灵魂”。 前置性”体现在作出任何重大决策“之前”、“之中”的协商。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流于“通报”“通气”“通知”……那种程序化与形式化。习总书记曾经用群众语言“大白话”阐述了民主协商的深刻道理:“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10]说得非常实在!毋庸讳言,政党协商肯定应当立于潮头之上!
倘若在那些事关国家、哪怕只是涉及到某个区域、某个行业或部门甚或某个事关民生项目的决策之前、或者决策过程之中,执政党及其人民政府不能善于、敢于从多角度、多层面地与参政党反复协商;或者参政党不善于、不敢于或者压根儿拿不出什么“真材实料”与执政党反复协商、切磋其事、反映民声、疏导民意的话,那么,出纰漏的几率是相当高的!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参政党不可能、也没有资格跑到远处、站到高处看“西洋把戏”而脱得了干系的!我们不是“荣辱与共”么!
譬如,曾几何时,我们有些地方、部门领导层也想“大胆试,大胆闯”深化改革……比如,破解“医疗保险”深层次矛盾,自以为是地匆忙抛出某种“一揽子方案”。结果事与愿违,好心没办成好事,短短几天就呜呼哀哉画上句号。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按照习总书记前面所讲的几个“涉及”几个“要”的方法去政党协商、“广泛商量”,不事与愿违才怪!
政党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最生动、最集中的体现。而政党协商重在“前置性”有着无与伦比的重要性,至少应当从以下两个层面来看问题:
一是协商时间上的“前置性”:即在执政党提出建议之前、人大投票或举手之前、政协 “发言”之前、政府贯彻实施之前,就要主动与参政党协商。而且还不能只为“之前、之中”的协商而匆忙之。比如,那种今天通知明天协商、上午通知下午到会……如此“急就章”似的协商,形式重于实质。何益?不如不要!
二是协商内容上的“前置性”:决策之前、之中的政党协商,为要让各级参政党尽可能知情、知政,执政党应当主动提供背景材料,或者提出可能协商的议题并给以尽可能的方便,发动参政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信心满满地前来协商,才会“协”而有的放矢、“商”而言之有物。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党协商做得越来越好了,但仍有不尽如人意处,特别是地区间、层级间发展还很不平衡,从顶层到底层,政党协商的形式、内容、效果有递减趋势。因此,迫切需要改进的空间还相当大。
三、政党协商,更需要决策实施之后“升华性”的再协商
政党协商于决策之前、之中,恰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所具有的“合法性”目的及其无可挑剔的“合法性”程序,更有利于凝聚民心、汇聚民智、集聚民力。
政党协商和其他方式的民主协商,才能避免习总书记针对一些“民主国家”那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11]这番精妙讲话,活灵活现,十分生动,力透纸背地描绘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表面热热闹闹那种虚伪民主的经纬,所言极是。
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党协商和其他方式的民主协商,是建党、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中国才得以突飞猛进地发展。反观我们曾经有过的“一言堂”“独断专横”,已经付出过沉重的代价。够我们永远铭记,不可重蹈。
政党协商和其他方式的民主协商,恰恰最能体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高度统一。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如同“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一样,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万万不可偏废它的“两面性”。实事求是讲,事物的复杂、多变性决定了协商于决策之前、之中,既不是“万能博士”,也不能一成不变,更不能一蹴而就。偌大而辽阔的国土、56个民族、13亿多人民、瞬时万变的国内外情事……“预见”可能成为“枉见”,“ 计划”会比“变化”快,反倒会成为另一种“新常态”。如何适应之最优选择,莫过于在决策之前、之中民主协商前提下,须与时俱进地采取决策实施之后的民主协商!事前、事中“诸葛亮”越多越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就是这个理;同样,“事后‘诸葛亮’”也不妨越多越好!
譬如,当年邓小平同志提议而经过充分讨论、起草并在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对过去一系列决策实施之后再回过头来进行民主协商(包括党内、党外)、达成共识的典范!“事后‘诸葛亮’”起到了“告别历史、开创未来”大作用。这个历史经验,还是应当不断记取、继承、完善和发扬光大。
再譬如,我国三峡工程自孙中山先生在《建国纲略》提出、到1992年4月3日全国人大以67.1%赞成票法定通过、再到1994年12月14日开工、2003年下闸蓄水、最后到2006年5月20日竣工,迄今已经伴随“千古罪恶工程”“虎头蛇尾工程”“失败工程”等等“口水”运行了十多年。迄今还有人提出“早炸大坝比晚炸好”……可以断言,将来只要整个长江流域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归咎于三峡大坝。因此,对这种人人关注的世纪工程,事成其实之后,再炒作事前、事中什么“意见”“恩怨”,全无实质意义!今人应当进行“决策实施之后的民主协商”即:三峡大坝是存?是废?存,要怎么存?废,要怎么废?应当倚重执政党、参政党、无党派人士及全国方方面面人才资源,遵循“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 对三峡工程、对流域生态等等认真地科学论证、民主协商,才是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任的态度!
任何事情,只有正确地“回头看”才能为“向前看”立下“标杆”,才能让正确得到发展,让错误得到修正,让不足得到完善,让捣蛋得到问责,让违纪得到追究,让违法得到惩处……才会成为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马屁奉承、拍屁股走人”的致命克星!
四、政党协商,重在“双向”才能发挥参政党积极性
随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中国共产党已经完成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华丽转身;民主党派从理论到实践都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
在中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开创党派协商新局面,成为引领“协商民主”一以贯之的红线,既有别于西方国家那种“强人政治”所主导的以党派互相攻讦无所不用其极的竞争式“选举民主”模式,也不同于一些国家动不动来个“全民公投”的“民粹式民主模式”,这正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党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是对世界文明政治制度“多样性”的一大贡献。
我们既然是政党协商式民主,不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内涵上讲,都具有“双向”而非“单向”意义。
实事求是讲,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没有停止过对中国特色民主的摸索。现在的政党协商民主,一般还是以“单向”为主,即单一地由中共主导:遇到什么重大事体了,中共需要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坐拢来“协商协商”,那么就来“协商协商”;不需要了,也就只能采取其他更具“弹性”的方式提提建议、反映反映社情民意而已;至于采纳与否、效果几何,不得而知。这种被动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政党协商模式,已经与新时期、新形势、新世情、新国情、新民情远远不相适应了。这正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战略部署中,亟待在实际操作层面解决,以推进政党协商的“双向”机制。
政党协商如果缺乏细化的民主制度跟进、如果执政党以至社会群体的民主协商意识还淡漠到缺乏社会广泛认同的那种氛围、如果政党协商形式重于实质的话……那么,政党协商很容易随着领导人事的变动或领导注意力以及某一时期工作重心的改变而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对政党协商越来越开明。习总书记历来亲自主持与参政党领导的高层协商,就是明证!习总书记强调参政党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12]批评也是期望,蕴涵于厚望之中,语重心长,一语中的,恰恰捅到参政党的“短板”,也抓住了政党协商重在“双向”从而旨在发挥参政党主动性、积极性的“牛鼻子”!参政党倘若仅仅满足于“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种低层次政党协商,实质就是自身存在的无所作为。
政党协商,当然主要以执政党为主导,此乃题中之义。但是,如果参政党缺乏独立思考,提不出符合执政党、人民群众期待的协商议题,那么政党协商这“两条腿”就“残疾”了一条,成为政党协商“短板”,势必影响协商的现实效果与发展前景。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参政党不能积极主动地提出与执政党进行民主协商的议题,只能说明我国参政党政治上不自信,枉自作为参政党而辜负了人民期望,辜负了执政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期待。
笔者以为,参政党应当从“广度”上依据不断变化、发展的世情、国情去正确地、符合实际地把握中国特色政党协商走向;从“深度”上领会、把控政党协商的时代脉络与发展规律。只有发挥政党协商“双向”的两个积极性,才能抵制“西式民主”糟粕趁虚而入成为中国特色政治民主文化大餐中的有毒添加剂。
参政党要向执政党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不忘初心”,继续坚持、维护和升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把民主党派建设成执政党需要、人民群众期盼、社会不可或缺的高层次参政党。
(作者为安顺市科协原副主席、九三学社安顺市委原副主委)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4页。
2、《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页。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147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24—225页。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72—273页。
6、《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
7、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
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3日
9、12、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人民日报》2015年5月21日
10、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11、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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