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九三学社贵州省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机关按照《九三学社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科技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智力支边和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处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九三学社贵州省委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07.6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5.33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12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31万元,占0.05%。
(三)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7万元,占67.26%;项目支出216.4万元,占32.74%。
(四)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5.02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42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加大了社务活动和调研活动开展力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58万元,占96.67%;住房保障支出21.97万元,占3.3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08.12万元,支出决算为660.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社务活动和调研活动开展力度。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4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422.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社务活动和调研活动开展力度。超预算支出所需资金来源于往年结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参政议政。当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社务活动和调研活动开展力度。超预算支出所需资金来源于往年结转。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2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69万元,比上年减少2.56万元,降低12.04%,减少原因是实行车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以及贯彻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万元,占28.9%,比上年增加5.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万元,占24.13%,比上年减少6.23万元,降低58.02%,减少原因是实行车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8.78万元,占46.97%,比上年减少1.73万元,降低16.43%,减少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万元。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调研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公务活动出行汽油费、过路费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8.78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8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社中央、外省市赴黔联合调研、交流学习考察及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等。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38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九三学社贵州省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4万元,比2015年增加22.25万元,增长52.37%,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增加了公车改革补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九三学社贵州省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均为协议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组织建设:加强社省委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和省直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加强对社员的思想政治引导,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统战理论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宣传工作。社会服务:推进“同心”实践,主动参与“三个试验区”建设和武陵山片区(铜仁)智力帮扶工作。参政议政: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中共贵州省委召开的协商会、征求意见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做好党派省委在省政协会议上的大会发言和提案工作。民主监督:加强与党派成员中省级(含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的联系;加强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上述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均已达到,完成情况良好。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培训加强党派自身建设,提高社员政治意识,增强组织凝聚力;宣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及党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为贵州同步小康而努力;进乡村入学堂讲科普,传播前沿科普文化,助推全民科普工作,惠及基层民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党派优势,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依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参政议政:指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6年九三学社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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